各学院(所):
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《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》文件精神,努力实现知识传授、能力培养与价值引领的有机统一,倡导“课程门门讲思政,教师人人讲育人”,根据《“课程思政”建设实施办法》,现组织开展“课程思政”元素设计案例填报,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时间安排
首批填报时间:2021年4月26日-5月21日
学院审核时间:2021年5月28日前
学校审核时间:2021年6月中旬
二、填报人
首批填报鼓励各单位负责人、专业负责人、课程负责人、任课教师进入教务系统自愿填报。
三、填报要求
1.全面梳理挖掘学校、学院、专业、课程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,以支撑课程体系、课程内容、课堂教学、课程考核等进行重塑,并能融入课程内容、教学设计、考核等教学全环节。
2.“课程思政”元素应体现川农特色,注重整体性、时代性、创新性,并结合不同学科特点进行挖掘,与教学进行有机结合,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。
3.各类填报人应分别从学校、学院、专业、课程等方面分层挖掘 “课程思政”元素,并进行案例设计。建议学院做好统筹协调,避免针对同样的内容进行重复设计。
四、填报流程
1.教师填报。教师登录教务系统,点击“教师-课程思政”—“填报入口”进行填报,保存后点击“上传附件”下载不同形式元素案例设计样表进行填报,填报完成后需命名为“编号+填报人”并转换为PDF格式上传至教务系统。
案例设计表中无相关内容的可不填报第五、六部分。
2.学院审核。学院登录教务系统,点击“学院-课程思政”,对教师填报的内容进行初步审核,审核通过后点击“是”提交至教务处。
3.学校审选。由教务处组织审核后入库形成“课程思政”元素设计案例库,并对外进行公布。
五、其他说明
1.请各学院做好动员工作,鼓励老师积极开展“课程思政”元素案例设计。进入案例库的元素将对全校公开,供任课教师选用。
2.选用情况较好的元素将作为推荐校级及以上“课程思政”课程、一流课程和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等的优先条件。
联系人:陈老师 028-86293151
附件:
1.教育部关于印发《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》的通知
2.“课程思政”建设实施办法
教务处
2021年4月25日
附件1:教育部关于印发《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》的通知.pdf
附件2:“课程思政”建设实施办法(校教发[2021]2 号).pdf